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0 年 11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02 日
1.中華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八日內政部(60)台內勞字第 444536 號令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內政部(69)台內勞字第 57604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條
3.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台勞安二字第
  24433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台勞安二字第
  0159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及名稱
  (原名稱:工業安全標示設置準則;新名稱:工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
  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7131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原名稱:工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新名稱: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
  置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