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機械器具型式檢定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2 日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台勞安二字第 0
  5403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安二字
  第 00568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並刪除第 1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二字第 09200
  7328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機械器具型式檢定機構指定辦法;新名稱:機械器具型式檢
  定實施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098014601
  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1020145
  8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3、17、18 條條文;增訂第 8-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2347 號令發
  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