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辦法(91.04.10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4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10 月 20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勞保三字第 09100
  1694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一字第 093001200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1、13、14  條條文;並刪除第 10、1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一字第 093005200
  2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