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七十八勞人台七十二 字第 14075 號函核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七十九勞職檢字第 1 2500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勞職檢字第000121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八十九勞職檢字第 020 012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20203 618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