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11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2 日
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九月六日內政部(74)台內字第 16687  號令核定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內政部(74)台內職字第 351676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0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台勞職檢字第
  015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內政部(79)台勞職檢字第 06785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9 條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台勞職檢字第
  10203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9 條
5.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台勞職檢字第 1
  4486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台勞職檢字第 0
  512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6、7、10、11、15、16、17、20、21、2
  4、25、2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職檢字第
  07000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15、23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職檢字第
  070010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職檢字第
  0200474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7、10、12、15、16、20、26、27  條
  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一字第 092
    010039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一字第 09401
    006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8、21、22、27、29、31~33、36、39 
    、41、45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一字第 097
    01004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8、11、15、17、21、23、30、33~
    36、39、41、42、44、45  條條文;並刪除第 52、53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一字第 0980100
    3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 條條文;增訂第 36-1、36-2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一字第 099
    01004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8、11、24、31~36-1、39、41、42
    、44、45、49  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並刪除第 36-2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一字第 1000100
    3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7~10、12、15、16、19、23、25、28、
    39、42、46  條條文;增訂第 10-1、46-1 條條文;並刪除第 3、50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2
    02001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1、14~18、21、28、29、32、33 
    、36、36-1、39、41、48、49、51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20204
    8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23、27、29、31、34~36、38、39 條條文
   ;增訂第 39-1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3980031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七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4051497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15~17、23、33 條條文
2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三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6051807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1、16、39-1、48、49 條條文
2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805110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3、14、20、29、39、39-1、45  條條文;增訂
    第 9-1  條條文
22.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005000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0、15~17、33、36、41 條條文;刪除第 10-1 條條文
23.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1052719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34、36、47 條條文
24.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2051687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2~17、22、25、29、47  條條文及第三章章名;
    刪除第 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