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台勞職規字第 100106 號函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台勞職規字第 008194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部勞動發法字第 103181244 5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 (原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遴聘職業訓練專業人員派赴國外工作作業 要點;新名稱:勞動部遴聘職業訓練專業人員派赴國外工作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