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5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2 月 04 日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職規字第 020
  014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九十勞職規字第 02000
  4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50501219A
  號公告發布至九十五年二月四日施行期間屆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