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職業字第 020 00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50501219A 號公告發布至九十五年二月四日施行期間屆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