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輔助失業者參加提升數位能力研習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05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91)職公
  字第 091002301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公字第 0
  920081138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公字第 0
  93001618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公字第 093
  0025832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3 點條文
  (原名稱:輔助非自願離職勞工參加提升數位能力研習計畫;新名稱:
  輔助失業者參加提升數位能力研習計畫)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公字第 0
  940002372A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公字第
  0940036556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公字第 096
  1100051 號函修正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