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10203 756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30202176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 (原名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反就業服務法停業及廢止設立許可案件 處理程序及裁量基準;新名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違反就業服務法停業及廢止案件處理程序及裁量基準)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6050246 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之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098050301 6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