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公字第 0910207 50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09705009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098050330 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1010501 7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8、10、12、13、1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04051185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1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