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一字第 0920004 22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400 700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6014006 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及本息抵銷辦法;新名稱:勞工 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本息抵銷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7 01406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8 014061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本息抵銷辦法;新名稱:勞工保 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保 1 字第 103014008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五日勞動部勞動保 1 字第 104014006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7、8、1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