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一字第 092000278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一字第 0920047 19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 (原名稱:執行就業保險法罰鍰應行注意事項;新名稱:就業保險法罰 鍰應行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8014040 5 號令刪除發布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10001402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6、11 點條文;增訂第 4-1 點條文;並自即 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七日勞動部勞動保 1 字第 107014018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3、8~10、12、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保 1 字第 107014049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