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20030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21 條;並自公布日後三個月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5818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2、4、6、10~12、16~18、21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11 條第 2  項第 2  款所列屬「中央健康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
  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第 11 條第 2  項第 2  款所
  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
  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853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717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