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2020003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3020413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4050055 2 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