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基金資金運用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5 年 03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09 日
1.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三月十四日財政部台財庫第 7535332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台財庫第 791179092  號增訂發布第 4
  點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十九日勞委會台八十四勞動三字第 134576 號函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日勞委會台八十五勞動三字促 134734 號函
  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勞委會台八十七勞動三字第 010107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字第 0910055
  483 號函准予備查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字第 092000279
  0 號函准予備查
8.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字第 093002277
  4 號函准予備查
9.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四字第 0930053
  968 號函准予備查
10.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4  字第 09400
    26399 號函准予備查
11.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4  字第 094
    0059978 號函准予備查
12.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4  字第 09501
    08668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4  點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退監字第 09600
    002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12~1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退監稽字第
    09800108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三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退監稽字第 100
    00022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九日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勞金企字第 103
    15602972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