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20208 00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九十二年五月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070509639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1105070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9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