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領發使用須知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0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六勞保三字第 040
  163 號函核定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一日修正全文 16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職醫字第 10360
  43220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