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3020014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4050229
  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6、20、2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5-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40509
  67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6、22、24 條條文;增訂第 15-2、15-3 條
  條文;刪除第 15-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5050844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5、15-3、24~2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5118123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5-2、15-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605080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3、16、18、22  條條文;增訂第 14-1、15-4~1
  5-6 條條文;並刪除第 14、15、15-2、15-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8050537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4-1、15-4、1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90510
  16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4-1、15-4、16 條條文;並增訂第 14-2、
  14-3、15-7、16-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005082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 條條文之附表五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105
    10783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0、11、14-2、16-1、22  條條文及第 1
    3 條條文之附表六;增訂第 24-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205
    0342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1、13、14-3、15-4、15-7、16-1  條條
    文及 22 條條文之附表五;增訂第 14-4~14-8、15-8、24-2~24-4 
    條條文及第七章之一章名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3181182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7~9、11、20、22、23、24-2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3181375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2 條條文之附表五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0210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2 條條文;增訂第 22-1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04716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13、14-2、14-7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六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09250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2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10530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2、24-4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1390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9  條條文及第 22-1 條條文之附表八;增訂第
    22-2  條條文;並一百零四年十月九日施行
19.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5050127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9、14-7、15-7、16  條條文及第 22-2 條文
    之附表九;增訂第 19-1~19-6 條條文及第五章之一章名;刪除第
    16-1  條條文
2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5051459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7、9、14-7、21、26 條條文
2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6051555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7、19-4 條條文及第 13 條條文之附表六
2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8050230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26 條條文及第 13 條條文附表六
2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8050459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15-7  條條文;增訂第 14-9~14-12、19-7~19-11
    條條文及第五章之二、第五章之三章名
2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8051123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4-10、20、21、22、23  條條文
2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8051649
    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10  條條文
26.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9050062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27.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9050968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28.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9051294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4-7、17、18、19-1、19-9、19-11 條條文;增
    訂第 16-2~16-5、17-1、18-1~18-3、19-12  條條文及第四章之一
    、第五章之四章名;刪除第 19、19-7、19-8 條條文及第五章之二章
    名
29.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0051176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17、17-1、18-1、19-12 條條文及第 13 條條文之附
    表 6、第 18 條條文之附表 4
3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1050649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5 條;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3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1051335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7、65  條條文及第 24 條條文之附表五、第
    25  條條文之附表六、第 49 條條文之附表十、第 62 條條文之附表
    十三;增訂第 33-1 條條文;除第 8  條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
    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3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1052236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62、65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33.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1052414
    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4、17、22、26、39、54 條條文及第 44
    條文之附表九、第 56 條條文之附表十二、第 64 條條文之附表十四
34.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2050301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6、9、61、63 條條文及第 62 條條文之附表十三、
    第 64 條條文之附表十四
35.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2050690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 條條文
36.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20508637A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6、25、26~28、31、33-1、34、49、56、58、
    61  條條文及第 24 條條文之附表五、第 62 條條文之附表十三、第
    63  條條文之附表十三之一、第 64 條條文之附表十四;增訂第
    25-1、47-1~47-3 條條文
37.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2051598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6、9、16、18、19、34、58、61、62 條條文及第
    24  條條文之附表五、第 63 條條文之附表十三之一、第 64 條條文
    之附表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