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勞工保險局保財欠字第 0996005574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欠繳保險費處理要點;新名稱: 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欠繳保險費處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勞工保險局保財欠字第 1016010656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3600879 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1113 1892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4、6、12、13 點條文;並自一 百十一年五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欠繳保險費處理要點;新名 稱: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欠繳保險費處 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