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八十八勞資三字第 0 04103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經報奉行政院核准後,自八十八 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九日行政院台八十八勞 34182 號函核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關 3 字第 1040125802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