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辦理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提供輔助設施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23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勞工保險局保護二字第 09160003100  號
  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勞工保險局保護二字第 093600057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保 3  字
  第 1031024229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保險局辦理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提供輔助設施補
  助要點;新名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辦理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
  工提供輔助設施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