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一字第 0920016 167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一字第 0930035 514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