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83)職 公字第 01012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法字第 1036500 450 號函修正第 1~3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