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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二勞職公字第 251 46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0505004181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