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30006 58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勞保 1 字第 0 940072434 號函核定修正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60140 05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六年四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0976023594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日勞工保險局保財欠字第 0986002026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099604425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十一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1006015143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100609347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七日勞工保險局保財欠字第 102600382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增訂第 8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 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36008 79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460 00187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行政事務費補助要點;新 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5 6040868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 日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新 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7 601752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十月一日生 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7 602533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0 點條文;增訂第 11 點條文;原 第 11、12 點條文遞移為第 12、1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 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8 602713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除第 6 點條文自一百零八年 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五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116016 318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 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