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2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5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30006
  58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勞保 1  字第 0
  940072434 號函核定修正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1  字第 0960140
  05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六年四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0976023594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日勞工保險局保財欠字第 0986002026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099604425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十一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1006015143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勞工保險局保承職字第 100609347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七日勞工保險局保財欠字第 102600382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增訂第 8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
  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36008
    79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460
    00187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行政事務費補助要點;新
    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5
    6040868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
    日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新
    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7
    601752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十月一日生
    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7
    602533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0  點條文;增訂第 11 點條文;原
    第 11、12 點條文遞移為第 12、1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
    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08
    602713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除第 6  點條文自一百零八年
    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五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職字第 1116016
    318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
    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