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50506 368A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九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31813010 號令發 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