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51181 4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205 0732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