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511 8163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審字第 097050134 5 號令發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