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第 095 005078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該計畫受理訓練單 位申請期間自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第 096 12003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該計畫受理訓練 單位申請期間自生效日起至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止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第 0961200667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第 0961200724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1 022500984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