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第 096 120024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0 971500594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