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06 日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四字第 096015008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四字第 09601
  51165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4  字第 09801
  50661 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
  (原名稱:公共工程金安獎頒發作業要點;新名稱:推動勞工安全衛生
  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4 字第 09901504
  66  函修正全文 12 點
5.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4  字第 1000150
  574 函修正全文 11 點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4  字第 10101
  50507 函修正全文 11 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4  字第 10201
  50191 函修正第 1、3~11 點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1000024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3 點
  (原名稱:推動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新名
  稱: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4546 號函修
  正全文 13 點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4536 號
    函修正第 10、11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附表一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5709 號函
    修正第 6、8、10、12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附表一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0209 號函
    修正第 4~7 點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90201140 號函修
    正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新
    名稱: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00200364 號函
    修正第 3、4、7、10、12、13  點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10201662 號函
    修正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1380 號函修
    正第 3、4 點條文及第 6  點條文之格式一~格式三、第 7  點條文
    之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