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 1 字第 09601 3519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5 點;並自九十六年三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 1 字第 09801 35189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