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日核定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農財字第 108600698 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保險局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新名 稱: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