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9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日核定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農財字第 108600698
  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保險局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新名
  稱: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