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第 0 96120046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1 022500984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