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9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605076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0970503
  34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80500
  77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9050459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2
  051097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31809415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705114251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805109521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00514062 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10506562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