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096050195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097050324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民間團體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計畫要點;新名稱: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補助 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0990513 0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10502 04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2050211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法字第 103181278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31810948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新名稱: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 助作業要點)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8051115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092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260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6、9、12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