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0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096050195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097050324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民間團體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計畫要點;新名稱: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補助
  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0990513
  0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10502
  04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2050211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法字第 103181278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31810948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新名稱: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
  助作業要點)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8051115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092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260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6、9、12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