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八十八職業 字第 021543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字第 0910056065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特字第 10530 0020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