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企字 第 096120087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097150056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8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1 022500984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