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02 日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605
  0937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7050318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8 點條文及第 3  點之附表;並自九十七年一月
  一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8050307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80503
  18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第 5  點條文之附表三、第 11 點條
  文之附表九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09905
  136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005072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8、12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005167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10503
  76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 點條文及第 9  點條文之附表六;並自即日
  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20505
  0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動發法字第 103181276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二、第 5  點條文之 
    附表三、第 6  點條文之附表四、第 11 點條文之附表九、附表九之
    一、附表九之二、第 12 點條文之附表十一,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
    七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318080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9、11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一;並自即日
    生效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5050170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7、8、12 點條文及第 9  點條文之附表六、第
    11  點條文之附表九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7051947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8 點條文及第 11 點條文附表九之一;並自即日生
    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00512705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