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雇主接續聘僱外國人之比率或數額基準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2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審字第 0970503
  16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70503
  2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9051018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10506590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