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505050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 點;並自九十五年六月一日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審字第 097050134 5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