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0 97150136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0 98011123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09901 1164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1 00011130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 第 101011015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102250094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字第 10325000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法字第 1036500 43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執行 至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