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立即充電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2 月 16 日
廢止時間: 民國 99 年 01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0970500
  96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0 點;本計畫自發布日起施行至九十八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09805030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7、12、13、16、17、19、21~24、29  點條文
  ;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098050312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