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09805080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
  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50508660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20520377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