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3 字第 098014558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3 字第 102 01452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8、10、1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1222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醫事人員訓練機構認 可及管理作業要點;新名稱: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醫事人 員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3144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3928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5077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4 點;除第 8、9 點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外, 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5673 號函勘 誤第 4 點條文之附表二、附表三及第 9 點條文之附表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