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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09801
  45019 號函訂定下達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099014624
  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
  (原名稱: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技術指引;新名稱:風險評估技術指引
  )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四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綜 1  字第
  1041041628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