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許字第 098050326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 點;並自九十八年八月三十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2 0510939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