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退監稽字第 09800 0912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五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退監稽字第 10000 0066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勞金企字第 103 156007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勞金企字第 1 0315601902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