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0990146 25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1077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 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要點)